光绪22年(1896年),四川省开始筹建银元局。到光绪24年,成都机器局基本建成,但未铸造银元。至到光绪27年,当时四川总督奎俊在清政府准许下,自铸银元。不久便铸造一套银元,称为“四川缶宝”银元。光绪28年,又铸造一套“四川尔宝”银元。宣统元年(1909年),该厂铸造了一套“宣统元宝”并开始发行。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四川总督锡良就此事上奏朝廷,提出铸造仿照卢比的汉文银元,用以抵制印度卢比并充发藏饷的建议。其奏折曰:“国市关系主权,西藏为我朝藩属,乾隆年间,曾经大学士福康安等奏请停用廓尔喀(今尼泊尔)番钱,督饬商上铸造一钱及一钱五分等纹银宝藏,以资行用,良于齐一市政之中,仍寓以俗从宜之意。乃日久而尽形废弛,印度卢比流行藏卫,渐及各台。近年则竟侵灌至关内打箭炉(今甘孜康定城),并滇省边境,价值任意居奇,兵商交困,利权尽失。而内地银钱又夙非番俗所能信行。因查川省机器局设有铸造银元厂,经前督臣奎俊奏明在案。近以成本不敷周转,银元作辍不常,爱饬照印度重三钱二分之一之卢比自行试铸,制造务精,银色务足,一面标以汉文,铸成后虽核计获利甚微,而行之炉厅及附件边台,汉、番亦均乐用,询足以保我利权免致外溢”。
  清廷对其建议很重视,于十二月二十四日下谕:“著财政处、户部议奏。”主管财政处大臣奕励等遵旨议复锡良奏折后,同意在四川银元局仿造印度卢比式样铸造新式银市,井对制造工艺及行用地域提出了特别的要求于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初四日上奏曰:“藏卫毗连印度,宝藏银市既日久废弛,洋钱乘虚而入,势所必然……查香港、台湾等处,英、日两国因取便商民,特于国市之外另为一种商钱,以资通用。此项仿造卢比,仅资藏卫一隅之用,参之东西各国,似于新定国市尚无妨碍,拟请准如该督所奏办理。惟货币之政信用为先,必精其制造,足其成色,始能令汉、番乐用。庶以恢市政而利边民。至此项银市专为藏卫而设,应准在西藏及附近边台行用,作为特别商品,自不得自便行使内地。各省情不同,亦不得援案铸造,致紊市制。”
  随后,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很快着手此项工作,在成都造市厂采用新式机器,开始大批量铸造仿照印度卢比形式的银市。印度卢比正面铸有英国王侧面头象和英文国王名字,背面铸有英文“一印度卢比”及铸造年份。而四川仿铸之银元,正面采用光绪皇帝的侧面头像,背面铸有“四川省造”四字,四周环绕花草纹饰。面值分别为一元、半元(五角)及四分之一元(二角五分)三种,计合清库平银三钱二分、一钱六分和八分。此种新式银市,是我国最早有人物图象的银市,也是唯一有帝王头像的银市。辛亥革命后,四川所铸造的银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这时期所铸造的银币,币面中心是芙蓉花团代表成都(因为成都称为蓉城),背面用篆书“汉”字,意思代表“大汉四川独立军政府”,又含有反清的意思,外围用十八星点象征全国民主革命的十八个省,寓意深刻。